2005年1月20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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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政协委员建议周薪制以防止拖欠民工工资
陈文静

  如何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农民工讨工钱难的问题?近日,湖南长沙市政协委员成新、王国秋建议,可借鉴发达国家薪金支付方式,改变工资支付周期——实行周薪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顽症实施釜底抽薪之策。
  “推行周薪制是有法可依的!”成新委员说,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这一规定,为周薪制的推行奠定了法律基础。
  目前,在国外,周薪制是建立在小时工资的基础上的,其核心是按小时计算工钱。“这一薪金发放制对劳资双方可谓双赢。”成新委员说,对用工单位而言,工资的计算单位越小,越有利于企业节省成本,对于民工阶层来说,缩短工资支付周期,可大大减少劳资双方纠纷,最大限度保护这一弱势群体利益。
  成新委员说,周薪制的试点、推行和规范,必须政府重视,企业支持及必要的地方立法进行保障。
  “人大须加快立法步伐,做到有法可依,劳动保障部门应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的苗头。”成新委员说,建委、消费者委员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奖优惩劣、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甚至将周薪制的实行与否作为企业参与招标和获得营业资格的必要条件,以政府强制措施为这一新兴事物的推广保驾护航。(陈文静)